中山市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
学分登记和认定
2021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分确认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,过期不办理补学补登。
一、继续教育学习
参加继续教育专业课和公需课学习,请登陆【广东省会计信息平台】,网址:https://kj.czt.gd.gov.cn/(用电脑登陆),完成信息采集后,在【继续教育】→【会计人员】→【学习资源】模块,选择【中山市会计学会】购买课程参加继续教育学习,具体流程请查看继续教育学习指引。
二、学分登记
1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在【广东省会计信息平台】进入【中山市会计学会】网校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和专业课学习并考试合格的,学分自动登记和认定(一般3个工作日内完成),会计人员无需申请。
2、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、注册会计师考试,每通过一科可折算考试通过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(无需再进行公需课和专业课学习),由财政部门统一录入考试当年继续教育学分,会计人员无需申请。
3、参加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的,可折算为当年继续教育90学分(无需再进行公需课和专业课学习),由省注协继续教育系统回传学分,会计人员无需申请。
4、专业科目通过其他可折算学时形式登记学分的(公需课需按规定时间内完成),在【广东省会计信息平台】→【继续教育】→【会计人员】进入;
在【折算学分申请】→【申请】,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附件后,点击【保存】→【提交】。

5、在【继续教育情况】模块,可查询继续教育专业课和公需课学习情况。

附件下载:
1、会计专业继续教育学习指引(2021版)
以上内容摘自《中山市会计学会》